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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后男子和女友争吵,高空扔下3斤多重花束被公诉 事后懊悔:险酿大祸真的后怕
9月18日,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在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一则起诉书,00后男子于某与女友发生争执后,将重1.82千克花束从高空扔下,检方以高空抛物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拘役五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9月19日晚,红星新闻记者从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了解到,事发时间为5月23日上午,于某酒后因生活琐事与女友发生争吵,情绪激动之下,拿起放在家中的一束手捧花从阳台上扔下,没想到险些砸中路人。“当时在气头上,才做出这么冲动的行为,险些酿成大祸,真的是后怕,再也不会做这种损人害己的事情了。”事后,于某感到十分懊悔。
于某(中)和他扔下的花束
男子高空扔下花束被公诉
检方:应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其刑责
起诉书显示,于某,男,2001年出生,大学专科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及居住地均为陕西省宝鸡市。
经查,2023年5月23日10时许,于某与其女友发生争执后,为泄愤,在明知楼下平台白天有人活动的情况下,将一束重1.82千克的人民币包扎成的花束从窗口扔出。花束掉落高度为56.1米。物业工作人员刘某某、李某某当时正在花束掉落地旁边工作。花束掉落地距离刘某某所在地不足一米。
检方认为,于某故意从建筑物中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于某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拘役五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花束称重3斤多险砸到孩子
酒后因琐事与女友争吵 一时冲动很懊悔
9月19日晚,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了解到,事发时,市民李女士正带着孩子路过该小区楼下,突然听到身后“砰”的一声闷响,转身发现从楼上掉下一束手捧花散落一地。所幸,李女士和孩子并未被砸到,随后报警。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并开展走访调查。通过对小区附近的公共视频进行排查和走访目击群众,处警人员迅速锁定并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于某。
经了解,事发当天上午,于某酒后因生活琐事与女友发生争吵,情绪激动之下,拿起放在家中的一束手捧花从阳台上扔下,没想到险些砸到路人。
“当时在气头上,才做出这么冲动的行为,险些酿成大祸,真的是后怕,再也不会做这种损人害己的事情了。”事后,于某感到十分懊悔。经警方称重,该花束重约1.82千克。“如果砸到人,后果不堪设想。”民警表示。
经警方称重,该花束重约1.82千克
警方提醒:高空抛物属于违法行为,严重损害、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呼吁广大市民群众提高安全意识,拒绝高空抛物,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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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9-20 12: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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