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1月9日,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号),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根据此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管理中心、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联合印发《关于明确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苏社险管函〔2023〕1号),明确:“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494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000元及24042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023年江苏省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1-10 20:45:06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