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王保阳
“熊某作为村民小组负责人,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处置小组集体资金作误工费使用……决定给予党纪处分”九江市柴桑区涌泉乡纪委收到信访举报件后,按照相关问责程序予以作出违纪处理。
随着乡村振兴的不断深入,农村基础设施等各项建设更加完善,惠农政策力度空前加大,村小组资金也在不断增长。如何规范村民小组资金管理,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
目前部分村民小组集体资金由村民小组长代管,日常零星开支由小组长决定,大额资金使用由村民小组全体会议决定。通常情况下,小组长既管财又管账。
针对这一现象,涌泉乡纪委结合熊某的案件做好后半篇文章,召开了全体小组长警示教育大会,制定了“一二三四”组级财务管理办法,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通过“屋场夜话”对各村民小组进行解读和宣讲,通过开展一次小组财务清查行动,各村民小组对本组资金进行盘点,对近三年来的收支情况进行清查;一年开展两次财务公开,有资金往来的村民小组须至少两次公开账目即年初和年底进行两次财务公开,公开地点要固定;健全乡、村、组三级监管机制,涌泉乡成立组级财务监管领导机构,各村成立组级财务监督小组,各组成立组级事务监督委员会;财务审批要四方面人员进行签字,财务审批须由保管员、记账员、组长以及组级事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四方面人员签字方可开支。
“查办案件不是目的,还要做好案件的后半篇文章,近年来涌泉乡纪委坚持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坚持以案促改,发挥治本功效,层层压实压紧责任,推动以案促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涌泉乡纪委负责人表示。
审签:郑少忠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2-12-14 00:20:36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