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今晚报
街头摆摊设点 无证就敢行医
警惕非法行医 以免伤神伤财
本报讯(记者李倩)老虎钳拔牙,灌白酒当麻醉药……这些小品中的滑稽段子其实都来源于生活。近日,津南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行政非诉审查案件,涉事人员因无证行医被处罚。法官提醒,群众如有就医需求,一定要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切莫被“神医”忽悠,贪小便宜吃大亏,伤神伤财的同时,还有可能贻误治疗时机。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执法人员在对某集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市场内有一个摊位,摊位的桌子上摆放有假牙、打磨机及医疗器材。后方椅子上有一名患者正在接受治疗,旁边的小车上放有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及注射器。行医人员万某无法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医师执业证书。
经调查,执法人员认为应对万某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开展诊疗的行为予以处罚,在履行行政程序后作出处罚决定书,没收药品器械并处以罚款。因万某在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也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书规定的义务,经催告后仍未履行,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向津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津南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处罚决定书具有合法性,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 法官说法
近年来,涉医疗行政诉讼和行政非诉审查案件频发,具体包括无证验配角膜塑形镜、无证实施医美手术、无证开展针灸拔罐治疗、门诊部无证经营等情形。消费者切勿贪图价格便宜,也不要盲目相信“祖传偏方”“江湖神医”,应前往持证经营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诊疗,以免上当受骗,耽误病情。
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或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行政机关将给予处罚。违法行为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还将面临加处罚款。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的,人民法院将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人民群众享受合法、安全的医疗服务提供法治保障。
■ 常见非法行医类型
自称名医、神医,专门针对不孕、不育、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和疑难杂症,自配中药、粉剂,夸大疗效,忽悠患者上当。各种无证黑诊所通过方便和低价的方式吸引患者,场所环境恶劣,使用来源不明药品、器械,实施打针、输液等非法医疗行为。游医、假医在市场门口摆设摊档,打着包治百病的旗号,以行医、看病、运用针灸等中医技术方法为名,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药店无证坐堂行医行为;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暂停执业期间再次行医的;以养生、保健、义诊等名义进行非法行医等。
■ 非法行医将承担的法律后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诊疗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第五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2-04 05:45:09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