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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成果,加强水产制品生产者监管,确保水产制品质量安全,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水产制品专项检查。
(一)检查对象
全省获证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
(二)重点问题
重点检查水产制品生产者是否采购、加工“一江一湖”等禁捕退捕水域非法捕获渔获物,水产制品是否存在重金属污染、微生物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问题,标签标识是否使用“长江野生鱼”“鄱阳湖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
(三)工作措施
1.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水产制品生产者全面开展自查,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人员健康管理、标签管理等食品安全制度,按要求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
2.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内水产制品生产者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的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等文件,是否存在采购、加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无合法来源水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食品标签标识是否使用“长江野生鱼”“鄱阳湖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开展虚假宣传;是否严格依据GB2760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原料中的污染物指标进行监测等。
3.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严厉查处;能够处罚到人的,一律处罚到人;对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加强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强化联合打击能力,加大案件曝光力度,斩断非法生产加工销售链。
同时,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对长江禁捕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切实巩固禁捕成果。(通讯员 陶斯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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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5-08 17: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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