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大众日报
山东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征收土地坚持“先保后征”原则□记者 张春晓 报道
本报济南讯 为做好全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通过进一步强化“先保后征”原则、细化办理流程、明确保障办法、压实责任主体等措施,建立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长效机制,进一步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办法》进一步明确市、县政府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征收土地坚持“先保后征”原则,即先落实政府补贴资金、后申请土地征收,资金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实施征收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民主管理、群众认可的原则,制订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方案。
明确流程时限,严肃规范办理程序。《办法》明确市、县政府在完成土地现状调查后15个工作日内,乡镇政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拟定养老保险方案。养老保险方案按规定公示30日后,乡镇政府负责核准并报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土地报批前,市、县政府应将政府补贴资金足额拨付至征地费用专用预存账户存储;征地批准后60日内,市、县政府将政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政府补贴资金到位,并收到征地批准文件及养老保险最终方案后,60日内完成被征地农民参保等工作。
《办法》提出,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级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及乡镇政府常态化共享被征地报批、资金拨付、方案制订等信息。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暂停其办理征地报批手续直至遗留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比较严重的,由省政府对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等。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10-16 11:45:04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