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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极目新闻记者卢成汉通讯员刘钢来自大悟县的木工田雨(化名),在武汉一工地从事木工活时,左手食指受伤骨折,事后,分包公司与发包公司均推诿“不负责任”。4月7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在武汉市汉阳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出面调下,受伤农民工田雨拿到了17万元赔偿金。
现场达成调解协议2023年9月13日,会木工活的田雨入职湖北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营部。此时,湖北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接的地铁某号线项目需要木工工人,便将此项工程分包给了没有施工资质的湖北某某建筑经营部。于是,田雨前往该建筑经营部应聘,参与了该项目的施工。期间,该建筑经营部没有同田雨签任何合同或协议。2023年12月23日9时许,田雨在工地从事木工活时,不幸受伤,随即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医院诊断为左手食指骨折。田雨在医院治疗期间,其堂兄田鸿(化名)找到湖北某某建筑经营部老板索要医疗费用,然而得到的答复是:经营部和你兄弟不存在劳动关系,仅仅是为抢工期在外面临时找来抢工的,是加工承揽关系,不存在任何责任。不得已,田鸿以代理人身份于2024年1月3日,向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中心申请调解,因无法达成一致,武昌区仲裁委员会于2024年2月2日正式立案,然而事与愿违,仲裁庭驳回了田雨的赔偿请求。田鸿通过湖北省智慧信访信息平台,反映其弟田雨受伤请求赔偿的求助信息。3月20日,汉阳区总工会收到“武汉市总工会网上信访件送审签”后,立即委派汉阳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调解员刘钢进行调解。刘钢了解到田雨的主要诉求和基本情况后,立即联系湖北某某建筑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明(化名),组织当事双方进行现场调解。2024年3月25日,调解现场,田雨提出要按伤残十级给予赔偿,并指出湖北某某经营部没有资质是违法承包,而湖北某某建筑劳务公司是违法转包,理应承担责任。湖北某某建筑劳务公司委托代理人表示,该公司与田雨不存在劳动关系,湖北某某建筑经营部为抢工期,在外面临时找来田雨抢工,所以,该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可以给田雨几万元补偿。“没有18.8万元赔偿款我们就谈不拢,否则就在法庭上见吧!”田雨不同意该公司的处理方案。刘钢见状,采取分别做工作的方法调解。一方面,刘钢指出湖北某某建筑劳务公司在发包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劝导田雨,适当降低一点赔偿金,双方最终达成赔偿意见。3月27日,湖北某某建筑劳务公司一次性支付田雨赔偿款17万元,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认可。“3天不到的时间,调解员就帮我讨回了17万元赔偿款。”4月7日,田雨感激地说,工会真是我们的“娘家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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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08 17: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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