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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5日,内蒙古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我市2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赤峰永康食品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水煮鹌鹑蛋;生产日期:2022年4月16日;抽样基数:10盒;检验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赤峰永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要求的水煮鹌鹑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350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赤峰永康食品有限公司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2、内蒙古明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手撕风干肉干;生产日期:2022年7月5日;抽样基数:10袋;检验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内蒙古明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的手撕风干肉干(原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910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内蒙古明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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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2-12-16 20: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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