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作为清代最重要的皇家寺庙,雍和宫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和严密的运行体制。作为雍和宫的主要经费来源,香灯地租向来是大清统治者重视的问题。然而尽管雍和宫拥有大片的土地,在清代各皇家寺庙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可是在种种原因驱使下,雍和宫地租从乾隆朝开始便大幅减少。
为了完成雍和宫香灯地租的征收,负责管理雍和宫的内务府设立了一系列制度,以期保障地租的足额征收,尽可能满足雍和宫的支出。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即便最高统治者充分关注,地租仍旧很难足额收取。
雍和宫占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土地面积也十分广阔。其香灯地亩分布在近畿的荣城、霸州、良乡、密云、顺义等29个州县,这些地区收取的地租专门供雍和宫采买香火供品、开办道场、发放办事人员以及诵经喇嘛钱粮等款项。
和其他皇家寺院一样,雍和宫归内务府管理日常事务,至于香灯地亩,则有内务府与理藩院共同购买。买来的地亩交给所在州县,州县征召佃户耕种,征收地租则由州县和三旗银两庄头处一同办理。所征收到的地租交给内务府广储司存储,雍和宫事务处每月定时向广储司申领销算。
乾隆九年,雍和宫设立庙宇,“蒙古王公台吉等递过布施银三万两,并陆续大内赏赐出银二万余两,均经奏准置买香灯地亩取租,以作雍和宫永远香灯之费”。这次的资金,雍和宫最初购买地亩的资金来源。从那之后,地租收入有所增加,内务府又用余下来的银子继续买地,征收地租,如此循环往复。
乾隆十年至二十六年,理藩院阆中永保等人领取内廷布施银及十年至十五年所征收的地租共计75015两,用这笔银子在昌平等地购买了510顷田亩,按照当时预计,每年将征收地租10175两。
从乾隆朝开始到光绪时期,预计征收到的地租上下稍微有些浮动,但都在一万到八千两之间,差额并不大。嘉庆时期每年预计征收8632两4厘6毫银子、1210串397文大制钱,道光时期每年应征收地租8578两6分7厘4毫银子,1240串148文大制钱,这个标准一直保持到了光绪三十三年。
这笔款项对于雍和宫来说非常重要,是主要的收入来源,雍和宫事务处每月都要向广储司申领银子,以采买香火供品、发放钱粮给办事人员以及喇嘛等,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支出。这笔费用的主要来源就是地租。
根据乾隆是十八年二月至十二月的文档记载,事务处总共支出银子6090两。这次的记录中没有正月的数据,因此可知全年的支出总额必定大于6090两。当年应收取的地租是一万两,如果能够全额征收到,那么这笔地租不仅可以满足事务处当年的开支,还会有一部分结余。
嘉庆十一年二月至八月,雍和宫事务处领取银子3313两。这一年的其余月份没有记载,但是据此数据推算,全年的费用支出应该在六七千两左右。嘉庆时期预计征收8632两4厘6毫银子、1210串397文大制钱,这笔地租如果全额征收,也足够满足事务处的开支所用。
可见,雍和宫的日常开支就是主要来源于香火地租,而且从预估的费用来看,如果每年都能全额收取到地租,这笔费用是足够支撑雍和宫全年的经费开支的。可是在实际执行当中,地租的收取却受到了各种阻碍,状况并不乐观。
香火地租的收取关系到雍和宫日常活动的进行,而这些土地又散布在各州县,管理起来难度相当大。为了方便收取地租,内务府设定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以期足额收取。雍和宫购买香灯地亩之后,“交与内务府所属管理三旗银两庄头处,会同各该地方官查明,指交催租,租银交纳内库,以备香灯之用。各州县理宜实力催征,按年起解全完,不便任听佃民拖欠”。
具体的征收办法由雍和宫事务王大臣上奏,得到乾隆帝允准。地亩“交与内务府管理三旗银两庄头处,于催粮官催取之便,会同地方官查明地亩租银数目,取具印结,即将租银交地方官照依秤征收,解交广储司银库,以备香灯之用。每遇征催,由管理银两庄头处移咨户部,转行直督,饬令各该州县征收交纳”。征收完成之后,当年所征得的地租与往年所欠下的地租银钱一并交给广储司银库储存,并将征收地租银两的清单交给雍和宫事务处备案。雍和宫每月按照需求定时申领,再根据实际消费销算。
尽管内务府有如此完善的一整套征收、使用地租的程序,但是仍然不能保证足额收到地租。根据数据统计,历年非但不能征收到足额的地租,还逐年拖欠。往年所欠下的地租不断积压,最终形成巨大的金额,这使得征收的难度更大,内务府、直隶总督因此困扰不已。比如乾隆十五年至三十年间,各州县所拖欠的地租总共是17542两,到了乾隆三十一年,仅此一年竟然拖欠了8435两。拖欠地租之严重程度可以想见。
根据史料记载的数据统计,香灯地租每年都没能足额征收到。拖欠的地租日积月累,到嘉庆二十年竟然还在征收乾隆三十五年的欠款。地方州县的征讨任务因此繁重。这一问题到同治、光绪时期更加严重。比如同治八年,当年应征收8578两6分7厘4毫银子,1240串148文大制钱,然而实际上仅征收到4656两银子、1026串560文大制钱。
道光初年到同治七年,各州县拖欠的地租总共89565两8钱3分2厘2毫、大制钱10808串668文,而当年实际征收到的只有570两9钱9厘2毫、大制钱238串106文,这笔钱与拖欠的将近9万两的银子比较起来,简直是九牛一毛。
到了光绪三十二年,征收到上年地租6093两5钱2分5毫、大制钱811串607文。从道光元年到光绪三十一年,拖欠的地租银总共218276两7钱9分2厘1毫、大制钱26155串883文,征收到的仅为150两8钱1分5厘1毫、大制钱3串379文。
征收地租日益艰难,拖欠情况日益严重,内务府不得不上报艰难情形,所征得的款项难以支撑雍和宫的日常开销。道光三十一年,内务府总管绵愉等人上奏,地租银两“本处每年各项银钱核计进费,本属有盈无绌。第因历年所征均有拖欠,间有用项不敷之年......虽经历次严催,而该地方置若罔闻,迄今未据征解。若不勒限催追,年复一年,积欠愈多,何所底止,更恐用度不敷,无法设措”,从这段言辞中,可以看出内务府对这项工作十分无奈。
从历年来拖欠地租的原因来看,之所以不能完成足额征收,大多是因为自然灾害或者官亏民欠等原因。雍和宫香灯地亩分布在各州县,大多是容易遭到自然灾害的地区,比如永定河常常洪水泛滥,土地盐碱化严重,出现板结的情况,难以耕种,因此不能交租。
这种情况下,内务府按照原有定例,要求地方官从司库存公银两内拨补,如此保证应征收的地租总额不受影响。比如乾隆二十四年永定河受洪水灾害,当地香灯地亩24顷24亩被淹没,本应上交204两9钱7分7厘地租,当地总督请求免征。这一请求一经提出,便遭到了拒绝。内务府要求足额缴纳,不得影响雍和宫日常开支。
可见,即便是遇到自然灾害,雍和宫地租也可以保证祭祀银两的费用不受影响,即从直隶布政使司得到地租补偿。等到自然灾害过去,各州县恢复生产,地方官还需要继续收租。然而若是受灾严重,以致长期无法收租的,负责该区域的州县官员就要上报布政使、直隶总督,再由直隶总督上奏最高统治者,申请免租,并且另找地方补齐。
虽然由此制度,但是要找到相同面积的地亩进行补偿也并非易事。而且京畿、直隶地区的土地盐碱问题严重,土壤质量差,因此需要找地方拨补的情况非常频繁。每次找地拨补都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在处理问题阶段,拖欠地租仍然继续。因此,这种办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受灾地区拖欠地租的问题。
受灾地区上报,申请免除地租,是否能够得到允准也是不能确定。对于那些因遭灾而无法耕种的佃户,内务府会派人详细查问。期间如果有可疑之处,那么就会立即驳回免除地租的申请。有时候,内务府甚至并不会派人仔细查问受灾情况,了解佃户所说的是否属实,就直接驳回申请。内务府只关心是否能够足额收到地租,对于自然灾害严重程度,他们并不考虑。
除了自然灾害意外,各州县的拖欠也是雍和宫地租减少的主要原因。从资料来看,官亏吏蚀、官员催征不积极、佃户拖欠等等,这些人为因素影响更大。而内务府主要追讨的,也正是这部分影响之下亏钱的地租。然而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的追讨政策,在实际执行的效果来看,结果并不乐观。
对于历年来征收地租常年无法足额的情况,清代的历任最高统治者非常不满意,他们常常训诫负责此项事务的官员。可是即便是皇帝每每施压,征收地租得到的银两依然不足。从乾隆朝到光绪时期,这一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反而日益严重。
内务府虽然权力很大,但是雍和宫的征收地租事项并非仅此一个系统管理,而是会同直隶总督两个系统共同监管。各州县历年来拖欠情况严重,不管是内务府还是直隶总督都无法管理,雍和宫香灯地租大量拖欠,积重难返。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9-24 23: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