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今天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强调了若干“不得”,明确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一批底线红线。
《指引》要求各 地区、各部门不得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违反审查标准,起草关于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
各地区不得制定和执行与全国统一货车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不一致的地方标准;不得以交通管控、污染防治等为名,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检查卡点或者无故封堵道路线路等,阻断区域间交通基础设施联通。
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各地区不得限制商品和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或者禁止本地经营主体向外地提供商品和服务。
各地区不得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退出和迁移,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
各地区不得强制要求经营主体在本地登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等。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
各地区不得突破国家规定的红线底线违规实施财政、税费、价格、土地、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 王善成:禁止做的属于“底线红线”,如果触碰了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指引》中强调若干“不得”,明确了违规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条件、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影响公平公正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相关问题线索一经核实就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还会通报、约谈有关负责人。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5-01-07 20:45:08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