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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法治网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界山法官工作站启动“驻院调解员+法官”调解机制,诉前妥善化解了一起涉彩礼的离婚纠纷。
据了解,2023年8月,原告小红与被告小明(均为化名)经人介绍认识后相恋,于同年11月登记结婚,并按当地习俗举行结婚仪式。期间,被告依习俗向原告赠予金项链、金戒指等“三金”,并给付原告家彩礼19万余元。婚后,双方性格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出现裂缝,一致同意离婚。在协商离婚中,双方因彩礼及“三金”返还问题争议较大,原告遂来到界山法官工作站寻求帮助解决。
考虑纠纷涉及彩礼部分与当地风俗、人情往来等因素关联,工作站驻点法官接收后,随即启动“驻院调解员+法官”调解机制,法官与调解员共同研判案情,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具体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主张等情况。
在调解现场,因小红与小明互相指责对方存在过错,矛盾激化一度难以调和。对此,法官与调解员以“背靠背”的方式引导二人要顾念昔日情分、换位思考,二人情绪逐渐平缓了下来,同意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好好协商。
调解过程中,驻点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向二人释明彩礼的认定范围、返还原则等问题规定,从法律层面上让双方认识到习俗中彩礼退还的界限及主要内容。最终,双方表示相互谅解并同意协商解除了这段短暂的婚姻,小红同意退还小明金戒指等“三金”及部分彩礼款16万元。至此,这起离婚纠纷双方一别两宽,矛盾得到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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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5-31 19: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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