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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新乡日报
日前,新乡县烟草专卖局打私打假稽查队队长何昆鹏跟往常一样,忙碌在市场检查一线。
此时,几个手拿奶茶杯造型“公仔”的少年,从他身边走过。出于职业的敏感性,何昆鹏心生疑惑,“怎么现在的男孩子也开始喜欢玩偶了?”
总觉得事有蹊跷,于是他便上前问道:“小朋友,你们好,拿的是什么呀?”
几个少年眼神躲闪,惊慌地应道:“奶茶杯啊,卡通‘公仔’。”
还没等何昆鹏再次张口追问,便扬长而去,不见了踪影。
这一举动,更让何昆鹏心里有了更深的疑惑。
几天后,何昆鹏接到举报,称有人在新乡县小冀镇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因造型可爱,很多孩子竞相购买。得到这条线索,何昆鹏突然联想到前几天几个孩子拿着的奶茶杯“公仔”和他们躲闪的眼神。
“会不会奶茶杯‘公仔’就是电子烟呢?”何昆鹏认真思索。
随后,他带领稽查队队员迅速在小冀镇卷烟零售店铺开展全面检查,并将排查重点放在10厘米高的奶茶杯造型的卡通“公仔”上。
经过细致排查,2023年元旦当天,新乡县烟草专卖局的稽查人员在小冀镇张某经营的场所内查获涉嫌销售非法生产的可乐杯电子烟、雾化弹等4个品种共计1173支电子烟产品,涉案金额4万余元。
据烟草稽查人员介绍,近两年,奶茶罐、可乐杯等卡通造型的电子烟开始出现,这些产品极具隐蔽性、迷惑性,可以作为装饰物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家庭、学校、公共场所,而且只要青少年不主动吸食,监护人很难分辨。同时,此类电子烟多带水果味,并常用“水果烟”“气体口香糖”等名字伪装,且很多属于“三无”产品,孩子们一旦吸食,将严重损害身体健康。
最后提醒各位市民,如发现向未成年人销售卡通造型电子烟行为的,请及时拨打“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周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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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1-12 12: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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