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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公安报
良法善治 谱写新时代交通治理新篇章
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20年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本报记者 傅 蕾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20年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建设取得了卓越成效,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焕然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以“法治之路”为广大群众的“安全之路”提供了坚实保障。
20年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紧紧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目标要求,严格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不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规范化、现代化,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据统计,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20年来,我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从0.75亿人增长到5.23亿人,机动车保有量从1.07亿辆增长到4.35亿辆。公路通车里程从187万公里增长到544万公里,重特大交通事故由2004年的55起下降至2023年的1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基本适应道路交通快速发展的形势,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出行权益。
交通治理有法可依
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
2004年4月,国务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细化了有关管理规定,之后相继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2012年7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部署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0年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覆盖全面、层次分明、日趋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历经2007年、2011年和2021年三次修订,针对交通肇事赔偿、“醉驾入刑”、驾驶资格考试管理等内容不断更新。
道路交通安全法三次修订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醉驾入刑”。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为依法打击和有效治理酒驾醉驾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制度保障。
20年来,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确定的基本法律制度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等公安部规章和相关规范标准相继制定出台、不断完善,丰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体系。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全国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颁布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
“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施行20年来,我国逐步形成了以‘一法’和‘一条例’为统领、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体、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为补充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体系,在整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我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进程逐步加快。”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全力遏制交通事故
守护道路安全畅通
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20年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注重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确保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国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数连年下降。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不断强化路面管控,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全国统一行动、区域联合行动、精准查缉行动,对交通违法行为和重点车辆保持严管态势;始终坚持对酒驾醉驾“零容忍、严执法”;大力推动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多发势头得到有效控制;扎实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2003年10月,国务院建立由公安部等18个部门参加的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地方各级政府也普遍建立相应工作机制。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20年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明确了各级地方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组织领导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对重型载货汽车、大型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加强监管;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整治,推进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管理,贯彻执行驾驶人审验教育制度、满分学习制度。
严格规范执勤执法
改革创新服务群众
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20年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持续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依法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有效推动了公安交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20年来,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交警执法能力、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大力推进公安交通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健全执法动态监督体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深入推进“互联网+交管”业务,先后出台了“一证即办”“跨省通办”“网上快办”等150余项公安交管改革措施。窗口改革惠及9亿余人次,互联网交管服务惠及近33亿人次。坚持深化科技强警,深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提升文明守法意识
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20年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始终坚持以全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教育为重点,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012年1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这是我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12年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逐渐成为凝聚全社会交通安全、法治、文明理念的文化品牌,推动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2020年以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先后组织开展了“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交通安全云课堂、交通安全大篷车红色之旅、交通安全大篷车“童”行美丽乡村巡回宣传等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增强了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改善了农村的交通安全环境。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严格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不断提升道路交通治理水平,全力以赴书写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
(本报北京4月3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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