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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昆明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杨阳 通讯员丁刘杰报道 近年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在“一案一复盘”“一题一辨析”的基础上,建立审理“错题本”机制,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供规范办案的参考和依据,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水平。
针对一些案件办理周期长、审查调查报告非一线办案人员撰写的情况,嵩明县纪委监委要求,自案件初核到移送司法机关,办案人员要对发现问题、处置举措、工作进展等全面、客观记录,以便及时发现组织流程、办案程序上可能影响案件质效的问题。针对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在移送前,嵩明县纪委监委组织初核、内审、外调等关键环节人员召开案件会商、内部评析会,复盘办案过程中突发问题的处置方法、疑难问题的症结等,初筛问题后形成“个案错题集”,由专案组先行总结经验教训,圈出“误区”和“雷区”。嵩明县纪委监委还建立“一句话描述问题”易错问题索引,先后梳理“核准入党时间”“规范中止党员权利”“笔录和证据的关联性”等方面应注意的问题。结合不同问题的易错点,嵩明县纪委监委在“错题本”上用一段话讲清楚错在哪里、依据有哪些、应该怎么做,让纪检监察干部看得懂、学得会、易实践,助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中应对和解决同类问题的能力。
截至目前,嵩明县纪委监委共编印审理“错题本”4期,收录17个方面近30个问题。通过定期组织开展审查调查业务培训会,有序推进“废改立释”等工作,嵩明县纪委监委以严密的制度建设和高效的制度执行促进案件查办质效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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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6-06 07: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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