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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极目新闻记者黄忠通讯员童静4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鄂州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该局通报了2024年第一批5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记者梳理注意到,上述违法行为都是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的。其中,在对一起电气焊违规作业行为进行处罚时,不仅企业被罚款一万二千元,公司的安全员也被罚款一万元。案例一今年1月,鄂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饲料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冷却塔(有限空间场所)未设置警示标志。该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鄂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法规,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一万二千元的行政处罚。案例二今年1月,鄂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建筑公司(石料加工)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皮带传输机未设置急停开关、机头机尾安全防护缺失。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鄂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法规,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七千元。案例三今年1月,鄂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材料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进行电气焊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未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鄂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法规,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一万二千元;责令该公司安全员王某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一万元。案例四今年1月,鄂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生物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粉尘涉爆危险场所的粉碎机未使用防爆电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鄂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法规,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一万元。案例五今年1月,鄂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变更零售场所,未重新申请零售许可证。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鄂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法规,对该店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一千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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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09 21: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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