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周口日报
周口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亚楠 通讯员 连平 陶团结
近日,河南省周口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提醒广大市场主体及时报送2022年度年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所有2022年12月31日前在周口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2022年度年报。据了解,2022年度年报公示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公示日期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年报方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ha.gsxt.gov.cn)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歇业的市场主体应当按时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
广大市场主体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未依法公示即时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均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逾期未报送年度报告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各级行政机关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采取限制或禁入的联合惩戒措施。
编辑 李哲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1-31 12:45:09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