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嘉峪关日报
第一条 为规范嘉峪关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的决策咨询作用,参照《甘肃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专家库集成各类高层次人才,整合我市专家资源,服务于我市科技管理,为全市科技活动提供专家评审评估、决策咨询服务与智力支持。
第三条 市科技局负责科技专家库建设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开展专家库的运行维护、开发利用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市科技局在立项评审、结题验收、成果评价、平台认定等活动中所需的专家,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从专家库中遴选使用;其他管理环节所需专家,根据实际需求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 专家库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等高层次专家组成,涵盖科技创新主要学科与产业领域的我市高层次科技人员及管理人员,主要包括科技、经济、管理、法律等人文社会学科及财务等领域的专家。
第六条 专家入库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熟悉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
(四)年龄不超过65岁(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和省级相关人才计划入选者以及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财务专家应当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管理专家不受职称限制。
第七条 专家入库采用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库内专家2人推荐的方式,经审核后录入专家库。对特殊领域的急缺专家,可直接邀请其进入专家库。
(未完待续)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1-06 08:45:05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