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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淄博日报
淄博百强企业开始申报
今年首设淄博企业100强、淄博制造业企业100强、淄博服务业企业30强三个类别
本报讯(记者杨秋云)为发挥骨干龙头企业领航和示范作用,引导淄博企业做大做强做优,7月13日,记者获悉,淄博百强企业开始申报,申报以区县为单位,申报时间截止到7月24日。
据悉,本次申报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企业联合会共同组织。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从2023年起,我市百强企业设淄博企业100强、淄博制造业企业100强、淄博服务业企业30强三个类别。
淄博企业100强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采掘业和电力、热力生产及供应业等各类企业,以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作为量化指标,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淄博制造业企业100强以企业上一年度产值作为主要量化指标,以亩产效益评价、单位产值能耗、单位产值取水量指标作为附加指标,加权计算相加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淄博服务业企业30强以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作为量化指标,由高到低依次排名。
申报主体为淄博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数据为集团口径含市外、海外、三产数据,并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确认、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相关合并财务报表复印件。中央、省属驻淄企业,含银行、通信、保险等,虽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有独立财务报表且在淄博市纳税的企业也可申报。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如果其财务报表最后能被合并到母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去,则只允许其选择母公司或子公司其一申报,不能重复申报。
本次评选,根据申报条件和《淄博市百强企业评价认定办法》进行打分,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益、自愿原则,各有关部门单位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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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7-15 05: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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