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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郑少忠
江西多措并举,完善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
优化建设用地供应方式。江西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工业用地供应方式由以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推广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工业用地供应方式。结合工业“标准地”制度,探索“出让合同+监管协议”模式,项目用地在供应前由相关部门提出地块准入条件,明确投入产出、亩均税收、建设要求及违约责任等,并将准入条件纳入出让公告。企业竞得土地后,与市、县(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机构)签订《投资建设协议》,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双合同”监管规范土地利用行为,为土地供后开发利用监管提供有效依据,并按照“谁提出、谁履责、谁监管”的原则共同落实监管职责。
探索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江西省提出,要积极推广赣江新区混合产业用地政策。各地要科学合理确定主导用途、混合比例,引导工业和研发等用途混合布局、空间共享,在同一宗出让土地上实现工业生产和研发等用途集成,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有效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更好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需求。同一宗土地兼容2种以上用途的,可依据建筑面积占比或功能的重要性确定主用途,并依据主用途确定供应方式。
加强领导,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下设省节地增效工作专项小组,统筹推进省用地提质增效工作。省节地增效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对各地用地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报经省政府同意后予以通报。
江西省明确:市、县(区)政府是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用地提质增效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调度,凝聚部门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见效。要将用地提质增效相关重要指标纳入市县综合考核、开发区综合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树立节约集约用地导向。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运用媒体平台,全方位、宽领域、多角度宣传用地提质增效有关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节约集约用地的浓厚氛围。
审签:郑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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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2-20 23: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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