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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租来房源
再低价租给他人
遇到做这种
“赔本”买卖的“房东”
房客们是否心动?
千万小心
其背后可能是
“高收低租”“短付长收”陷阱……
日前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宁围派出所
接群众小雅(化名)报案
称与一个二房东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提前支付了半年租金加押金
共计14000元
但当准备入住时
却发现房屋有人居住
二房东也“失联”了
怀疑遇到诈骗
接到报案后
民警第一时间开展调查
快速锁定嫌疑人邱某
通过不懈努力
将躲藏在某酒店房间内的邱某
抓获归案
经查
邱某通过平台
获取房源后
虚构自己系房屋权利人
与租客签订租赁合同
或一人分饰两角
先扮演“租客”
从房东处短期高价租来房子
再冒充“房东”
与租客签订低价长约的租赁合同
先后诈骗40余名租客
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
目前
邱某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所谓的“高收低租”“短付长收”
是骗子以较高的价格
从平台、中介处获得房源
短期承租权
然后以较低的价格放出
吸引受害者
签订长期租约
并一次性收取租金
这种骗局往往导致
房东与租客双双遭受损失
警方提醒
租客和房东
切莫因为省事或租金价格
选择与一些来路不明的
“二房东”、“中介”进行交易
遇到与市场价差距较大的情况时
一定要提高警惕
综合:萧山公安、杭州公安
来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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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8-20 20: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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