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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青岛日报
既要“改好”也要“管好”
青岛出台相关方案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通讯员 康宁
本报5月28日讯 为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近日,青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今年列入改造计划的470余个老旧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全覆盖,通过嵌入式开展环卫保洁、环境秩序等全要素整治,综合提升老旧小区环境品质。同时将划分物业管理区域、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选聘物业企业、筹措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等事项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前置条件。力争用三年时间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服务由“低水平、保基本”向“高质量、全覆盖”转变升级。
《方案》指出,老旧小区改造前应根据房屋、环境、配套设施和房屋产权的状况、长效管理服务需求以及业主消费意愿等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物业管理区域。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由居委会代行职责,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策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模式,采取专业化物业服务和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居民自管等分类管理方式,实现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全覆盖,同步确定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补交、续交及使用,为老旧小区改造后实施长效管理提供资金保障,切实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
为确保工作有效落实,在强化保障上,《方案》提出了各区(市)政府可结合实际给予财政补助,补助范围、补助期限、补助标准及方式由区(市)政府自行确定。可利用国有平台企业盘活闲置资产,物业企业通过开展助老、助餐、零售等经营用于服务小区及周边业主,所得收益可以用于补助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经费的不足。对自愿投资改造、接管改造后老旧小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5年及以上且业主满意度较高的物业企业,区(市)政府可给予有关支持,并给予信用加分。另一方面,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建立完善青岛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中老旧小区信息大数据,加大前端感知设备的配建力度。引导业主、物业企业积极使用平台,逐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的智慧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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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5-29 07: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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