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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恩施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梅燕)为彰显新时代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和理解、点赞、支持公安交警的良好氛围,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全省交警系统开展2022年首届“荆楚交警之星”评选。2月16日,鹤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钟家奎荣获湖北省道路交通管理先进个人,全州唯一。
钟家奎,男,白族,1974年8月出生,湖北鹤峰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96年9月在鹤峰县公安局参加工作,先后在交通警察大队、走马派出所、铁炉派出所任职,一级警督,现为鹤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钟家奎在鹤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分管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在城区交通复杂的情况下,紧扣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以确保城区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为主线,优化了县直机关、护学岗、农贸市场周边的交通秩序。狠抓“一盔一带”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酒驾、毒驾、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2022年,该大队直属中队在钟家奎的带领下,共查处乘车人未系安全带3587起,货车超载48起,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1955起,未检车500起。自参加工作以来,钟家奎先后荣获州公安局“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2次、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全省道路交通管理先进个人”1次、中共鹤峰县委“优秀党务工作者”1次等荣誉称号。
此次评选旨在集中发现、推选、宣传一批基层先进典型,进一步彰显新时代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和理解、点赞、支持公安交警的良好氛围,推动促进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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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2-23 11: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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