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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12月2日讯(记者 马超群)明知自己售卖的是激素,但张某某却给它们披上了“神药”的外衣,竟不顾婴幼儿的健康安全非法牟利。平度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未检办案团队综合履职,成功办理张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案件,让其得到应有法律制裁。
日前,被告人张某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销售金额三倍罚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实现了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下、效果好的目的。
该案为平度市人民检察院监督立案案件,经查,被告人张某某从事小儿推拿,自2020年10月至2022年9月,非法用激素配制治疗口疮、疱疹、咳嗽药品对外出售,使用对象以婴幼儿为主。第二检察部未检办案团队坚持未成年人保护无小事,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精准引导公安机关破解作证难的问题,全城寻找到13名受害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综合运用刑事打击、民事赔偿、惩罚性赔偿、禁业规定和登报致歉等四检融合惩戒措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安全。
目前,被告人张某某已缴纳民事赔偿金、惩罚性赔偿金,并在青岛市级主流新闻媒体公开致歉。
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其安全性切实关系到人民群众,尤其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假药对消费者的损害认定,应当以是否存在对众多不特定消费者造成潜在风险为前提。即使假药未对消费者造成显而易见、直接的身体健康危害,但其耽误真实病情治疗就属于现实损害。因此,本案中,张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本身就属于侵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直接、现实损害。
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应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
广大市民购买药品时,请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详细查看药品的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切勿轻信地摊上、集市里或网络上所谓的秘方、偏方等无证药物。如发现上当受骗,请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孙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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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2-02 12: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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