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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周棋 记者郭一鹏)“就我这一身酒味,被警察叔叔抓到了,直接就判‘死刑’了,都不用吹!”司机酒驾上路,还顺便发了一条微信朋友圈,结果2个小时后就“不幸言中”了。最终,这名司机因为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将吊销驾驶证且10年不得考取,并面临相应刑事处罚。
近日,南京交警高速十大队警力在长江五桥检查时,发现一辆货车车速缓慢,于是将其拦停检查。司机在接受交警询问时,身上散发浓重的酒气,交警当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检测,吹气数值为11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数值标准。对于这样的结果,司机无奈叹气,他称自己前一天晚上和朋友喝酒到当天凌晨4点才结束。还没休息几小时,早晨7点就接到客户电话,于是赶紧起床发车去送货。
司机称,送货时自己还发朋友圈说一身酒味,被交警查到直接就判“死刑”,吹都不用吹,没想到这么快被查了。说话的同时,司机也向交警展示了这段视频,从发朋友圈的时间来看,是2个小时前。随后,交警依法带该司机至医院抽取血液样本,并送往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检测。
目前,血液检测结果显示,该司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0.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因其驾驶的是营运车辆,将吊销驾驶证且10年不得考取,并面临相应刑事处罚,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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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09 05: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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