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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提升教师依法执教能力,5月28日,余干县第七幼儿园特邀请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爱生,公律股股长黄欢欢,孙小兵律师走进幼儿园,为全体幼儿教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专题培训,筑牢校园法治基石,护航幼儿健康成长。
陈爱生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是幼儿教育的安全带,教师要当好法治的启蒙者,做到三要:要做儿童的守护人,要做法律的明白人,要做依法执教的践行人。”第七幼儿园园长乐燕华郑重承诺:将把本次培训内容转化为安全办园、依法办园、规范办园。
孙律师重点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六大核心,包括幼儿权益保护红线(如:禁止体罚、受教育权保障),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等),教师依法执教规范(师德师风法律边界),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常见法律风险案例警示,纠纷处理与法律救济途径。
孙律师对教师进行快问快答,通过提问让教师回答问题,同时对积极参与者奖励礼品。组织全体教师进行测评,采用闭卷考核形式,设置单选、多选、案例分析等题型,全面检验学习成效。为进一步提升教师法律素养,切实贯彻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开展“视频案例分析”专题研训活动,通过真实案例解读、法律条款对标、教育行为重构三个维度,让法律学习入脑更入心。
司法局工作人员与全体教师留下法治教育的珍贵瞬间,标志着余干县第七幼儿园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依法而教,润物无声。本次培训不是终点,而是余干县第七幼儿园法治校园建设的新起点!(邓颖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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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5-06-18 17: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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