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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据江西公安消息,“警官,我举报!有人卖淫嫖娼!”11月16日凌晨2点,信州公安分局接到一男子报警。
民警闻讯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报警人郑某见到民警后,立刻走上前介绍详细情况,“警察同志,这幢公寓里好几间房都有人卖淫嫖娼,门牌号分别是……”乍一看还以为是热心群众,可接下来的剧情却开始了“神反转”。
对于郑某举报的这些房间,民警逐一进行了排查核实,没有发现任何可疑情况。警方又查看了公寓楼过道的监控,同样未发现异常。“你们肯定没有查清楚!建议你们重点查一下XXX房间的朱女士。”
面对警方的质疑,郑某仍一口咬定有人卖淫嫖娼。察觉到异样后,民警对郑某展开了调查,这才揭开了其“报假警”的真实目的。
原来,郑某和朱女士都是该幢公寓的住户,生活中偶尔还会有一些交集。事发当天夜晚,郑某一直通过微信对朱女士进行骚扰,言语中充斥着轻薄之意。朱女士不堪其扰,无奈将郑某“拉黑”。但没想到,郑某却因此怀恨在心。凌晨2点郑某连续拨打110报警,并向朱女士扬言“我得不到,你也别想好过!”
目前,郑某因谎报警情,已被信州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江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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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22 21: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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