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江淮晨报
安徽将加强城市建成区 水土保持管理
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本报讯 10月8日,记者获悉,安徽省住建厅已正式出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全省城市建成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
本意见所指城市建成区为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生产建设项目为省级及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
安徽对城市建成区内生产建设项目全面实行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但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除外。比如,建设范围(含取、弃土场)超出城市建成区边界的;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建设单位处于水土保持信用惩戒期的。
意见提出,在城市建成区内,征占地面积在1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000立方米以上10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000立方米的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城市建成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申请人依法向审批、核准、备案该项目的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承诺手续,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后即时办结。
本意见自11月1日起执行,同时还提出生产建设单位应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水土保持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要求。大力推行绿色设计、绿色施工,严格控制地表扰动,严禁滥采乱挖、乱堆乱弃,全面落实表土资源保护、弃渣减量和综合利用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创新监管方式,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互联网+监管”等手段,督促指导城市建成区内项目建设单位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义务。
此外,严格责任追究。对生产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人为水土流失问题,主管部门要依据规定,确定违法违规情形,认定责任单位,依法严肃追究生产建设单位、技术服务单位和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吴奇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10-10 05:45:05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