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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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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擅自放驿站,最高罚款3万元!
3月1日起,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其中规定,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这一规定让网友倍感舒适,但也有人担忧,快递价格会不会上涨?(2月26日《成都商报》)
这一担忧,并非多余。为啥呢?在快递投递这件事上,“能量”也是守恒的。有人享受了便利,就必然有人要付出更多。禁止擅放驿站,意味着快递员要打电话确认,要找门牌号、开门禁、“跑断腿”……奔波之苦多了,派件速度降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势必水涨船高。正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增长的成本必然将“摊派”在用户身上。
徒法不足以自行。一个不愿跑,一个不愿“涨”,那新规能否真正落地?一方面,看共识。将快件投递到约定收件地址、由收件人当面验收,这是企业的义务。擅放代收点或快递柜,属于服务缩水、打折,侵犯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这一点,已成社会共识。随着新规的实施,必然有越来越多人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企业违规,将得不偿失。
另一方面,看服务。应该说,处罚只是手段,提升服务质量才是目的。目前,快递服务定价总体上“粗”得很,基本只考虑重量、距离、时间等因素。而新规施行,有望催生更为精细化的服务。比如在消费者下单时,就提供更多选项:放代收点、快递柜还是送货上门?选送货上门,就稍贵一点;放快递柜,则便宜些。用差异定价影响用户的选择,有人省钱,有人省力,各方将各得其所。 (夏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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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2-28 05: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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