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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在上海网红街区的一家网红“青年旅馆”,虽然价格低廉,但警方在集中清查中却发现是无证经营。4月15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上海长宁警方了解到,120平方米的四居室中放了17张高低床。目前,经营者已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四间房内放置了17张高低床。图片来源/上海长宁警方
4月13日上午,上海长宁公安分局江苏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愚园路附近一处居民住宅开展回访检查时,发现曾经的群租房竟变成了一家青年旅馆。民警进门看到,仅120平方米的四居室里,放置了17张上下铺式木床,共34张床位。屋内住客衣服与杂物散乱各处,拖线板乱挂乱接,没有配备消防灭火器和安全出口标志。
经初步核查,警方发现在多家知名网络出行平台上都有该旅馆广告,因“每天仅需40元,地铁2号线步行三分钟”的广告语,吸引了很多来沪旅游人员和外卖小哥入住,成为附近的网红旅馆。进一步查证后警方还发现,这家旅店并未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已涉嫌未获许可擅自经营的违法行为。
掌握相关证据后,民警很快锁定该旅馆实际经营人刘某、张某,并于当天下午在刘某、张某暂住地将二人抓获。据刘某、张某到案后交代,自2024年1月以来,二人为获取经济利益,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假借“青旅”名义在网络出行平台以日租床位形式,擅自经营该旅馆。为伪装成正规旅馆,二人还特地把网络出行平台上的旅馆地址改到附近一商务楼内,客人预订成功后再告知其真实地址及入住方式。截至案发,该“黑旅馆”已非法牟利12万余元。
旅店经营者已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图片来源/上海长宁警方
目前,刘某、张某因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的违法行为,被上海长宁警方分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江苏路派出所已会同街道平安办和城管部门,将此无证经营的青年旅馆依法取缔。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编辑:朱亮责编:范永松,王蓉审核:阮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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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15 23: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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