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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海南特区报
妹妹借哥嫂房屋住25年不肯搬
万宁法院强制执结
□记者 杨作品
本报讯 近日,万宁法院以执前督促和强制执行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曾某月、陈某凤系夫妻关系。1994年,二人花费1920元购买一块宅基地,建造了并排两栋楼房用于居住。曾某月妹妹曾某英回到龙滚后暂无住所,夫妻二人将上述一栋房屋让给曾某英暂时居住。但曾某英从1999年入住后,一直不肯搬离。
后曾某英抗辩称,两栋楼房是当年共同出资购置,曾某英与丈夫多次向曾某月、陈某凤支付建房资金,其中一次支付了90000多元,然而其二人在曾某英不知情的情况下,于1997年将两栋楼房土地证办理在曾某月、陈某凤名下。
万宁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曾某英应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返还并腾空侵占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后曾某英不服判决,向陵水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审理,该法院驳回曾某英的起诉。
判决生效后,曾某英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之后,原告向万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张贴执行公告。在此期间,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说理,督促其尽快执行排除妨害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置若罔闻。
执行当日抵达现场后,执行法官再次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劝说无果,法警拉起警戒线,腾退房屋。腾退过程中,执行干警对涉案房屋物品逐一登记、造册,将物品装车运至指定地点存放。屋内物品搬运完毕后,执行法官当场将清空后的房屋交与执行申请人,案件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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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6-13 05: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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