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南方日报
我省拟实施高等教育学分认定转换工作
大学生获奖项证书 可认定转换为学分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汉能)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意见稿》提出,广东省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开放大学以及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之间可进行学分认定和转换,适用对象为学校各类在籍学生和结业生。其中,五一劳动奖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技能竞赛获奖等奖励与证书,可认定和转换为相应的学历教育学分。
《意见稿》从培训类成果、业绩类成果、课程类成果以及其他类成果的学分认定和转换四个方面,作出详细解释。
其中,能力(业绩)类成果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与岗位业绩证书。而岗位业绩证书包含奖励证书、人才计划、知识产权奖励、软科学或其他岗位业绩成果。具体来看,科技进步奖、教育教学成果奖、创业竞赛、五一劳动奖章、技能大赛、技术能手、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南粤工匠、特支计划、技能大师、工匠大师等奖励、荣誉,各高校可认定和转换为相应的学历教育学分。
除了这类奖励荣誉,培训类成果也能进行学分认定和转换。培训类成果包括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企业认证证书、技能竞赛获奖证书、非学历教育培训证书等,各高等学校可根据各类证书的级别和内容相关程度,进行认定和转换。
课程类成果中,同一学历层次高校之间,比如都是本科院校,教学内容相关度在80%以上,就可认定和转换为相应课程的学分;低一级学历类教育课程,比如专科到本科,学分认定和互换需要课程教学内容相关度达到100%。
《意见稿》明确,广东省教育厅支持同区域、同层次高等学校,通过课程互选互认、开设公共课、学生交流、联合培养等多种形式,简化课程认定程序,扩大课程认定范围,促进职业教育、普通教育、继续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并鼓励高校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学分互认机制。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1-27 08:45:07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