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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苏州市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紧紧围绕农资打假、农机安全监管、长江十年禁渔、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群众关切,以“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方”为原则,积极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理了一批典型性较强的案件。经各地选报、现场评查、综合认定等程序,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近日公布了2023年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十大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展示,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呈现以下三大特点:
一、注重行刑衔接。深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如“常熟市沈某经营假农药案”,农业农村部门接报后,主动联合公安部门对当事人开展突击执法检查。公安部门全过程参与案件办理,为证据固定、涉案信息调查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引,畅通衔接移送机制。
二、突出智慧赋能。丰富执法手段,提升执法含“智”量。如“张家港市纪某某违反长江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通过沿江监控实现实时监测和锁定违法行为人,以技术为支撑、网格为单元,织密一张长江十年禁渔监管网。
三、强化链条打击。深挖链条线索,加大打击力度。如“江苏某农业社会化服务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案”“苏州市李某某未经执业兽医备案从事经营性动物诊疗活动案”,发现涉嫌违法线索,对生产、销售等相关环节、个人、单位等相关主体进行全链条调查处理,实现全覆盖打击。
全市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契机,持续秉持为民执法理念,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执法监管质量,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执法效果相统一。 叶巧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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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28 14: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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