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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上海法治报
【内容摘要】《保护广播组织条约》于2006年会议确定了“以信号为基础的保护路径”,而我国对广播组织权采取以节目为客体的保护模式,权利客体问题在2020年《著作权法》修改时引发众多讨论。调研小组立足《条约》讨论会议文本,结合相关条约、域外立法,认为“以信号为基础的保护路径”与我国学者所持的“纯粹信号说”存在实质差别,应坚持“以节目为保护客体,辅以其他法保护信号”的立法模式。
【关键词】广播组织权 信号说WIPO
□李明芮 吴悦婷 曹秡秡 叶菁
一、广播组织权保护客体性质纷争
随着技术革新,广播盗播行为日益猖獗,目前以《罗马公约》《卫星公约》和《TRIPS协议》所构成的保护体系不足以应对新式侵权行为。WIPO的SCCR(版权及相关权委员会)于1998年开展了《保护广播组织条约》起草工作,与会期间广播组织权客体争议颇多。2006年SCCR第十五届会议中各方终于就此问题达成初步一致:采纳“以信号为基础的保护路径(signal-based approach)”,将《条约》中广播组织权的保护客体设定为“载有节目的信号”。
我国《著作权法》对广播组织权的客体规定不甚明晰,围绕权利客体的争论在2020年《著作权法》修改阶段迎来新的高潮:“以广播信号为客体”的表述保留至草案第三稿,但最后的正式版本却回归了“节目说”的怀抱——现行《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中将广播组织权的客体描述为“广播、电视”。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解释,此种修改采纳了“信号是通讯技术概念,而广播组织权的客体应为广播、电视节目”的意见。
学界对此问题仍有不同声音。在《保护广播组织条约》作为有力支撑的情况下,以王迁教授为首的“信号说”支持群体日益庞大,亦有部分学者持“修正信号说”“受众注意力说”与“信息流说”等不同观点。
为何《保护广播组织条约》一改《罗马公约》的保护模式,将广播组织权的客体规定为信号?这一修改具备怎样的影响力?何种保护路径才真正适于国内现状?本项目意图对前述问题一一探讨。
二、WIPO国际条约中有关广播组织权保护内容的分析
(一)《条约》保护范围与保护期的设置不同于我国“信号说”
王迁教授认为,广播组织权应仅保护载有节目的信号本身,“在节目被录制的同时,承载该节目的信号就消逝了。”权利主体仅对这段时间内的信号截取行为拥有控制权。而信号被接收之后,对节目内容的再利用行为与信号本身无关,因此也不能被广播组织权所涵盖。
而从SCCR的会议文件来看,《保护广播组织条约》中规则的设置与“纯粹信号说”大相径庭。首先,就保护期而言,阿根廷等国认为应给予二十年的保护,澳大利亚与加拿大则提出应设置五十年的保护期。SCCR最新的会议文件仍设置了保护期五十年和二十年的两个备选方案。确定了“以信号为基础的保护路径”。数年后的今天,无一代表团提出保护期应伴随信号“转瞬即逝”。其次,SCCR历届会议都认为应为广播组织提供更为全面的保护,但“纯粹信号说”却认为广播组织不享有在信号被接收后,对节目内容的固定后再复制等一系列权利。倘若SCCR第十五届会议后大会已明确《条约》旨在保护播送期间的信号,各方何必为固定后的权利争执不下?
基于此,王迁教授将《条约》的保护模式称为“伪信号保护”。但作为一项知识产权,广播组织权本质正是由保护期与保护内容构成,《条约》给予广播组织的保护实质上与以节目为客体的保护逻辑相同、内容一致,仅存在称呼差异。
(二)《条约》是对《罗马公约》的继承与加强
《保护广播组织条约》意在打击信号盗播,基于该背景欧共体提出:“应当提高对广播组织的保护力度。”从早期会议文件也可看出,《条约》建立在《罗马公约》的基础之上。后续会议文件中,也有代表团提出,《条约》所建立的是一种“罗马+(Rome-plus)”的权利保护制度。
《条约》旨在扩大对广播组织的保护,但“信号说”与《条约》的宗旨背道而驰。以信号为客体的最终后果是缩减了广播组织权的保护范围、降低了保护力度。数届《条约》讨论会议上,有一条规定始终未变——即“该条约不得减损缔约方依照其他公约已承担的现有义务”。因此,正在拟定的《条约》或不应被视作对《罗马公约》与《卫星公约》的替代,而是在此基础上的额外保障。
三、广播组织权应坚持以节目内容为客体,辅以其他法保护信号
《保护广播组织条约》意图提供一种纯粹的、对信号本身类似物权的保护。实际上,我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已有针对信号转播与截取等行为的禁止性规定。然而《条例》属行政法规,仍缺乏相应民事责任规定,无法赔偿广播组织的损失。我国应在坚持广播组织权客体“节目说”的基础上,完善《条例》规定,给予信号以知识产权法之外的专门保护。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具有强外源性,进行本土移植时更需立足国情、“因地制宜”。“信号说”虽源于W IPO组织拟定的权威条约,但其系诸多因素推动形成的复杂产物。因此,应在充分了解我国法律体系、广播电视行业现状的前提下完善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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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2-13 10: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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