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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黄晓庆
今年3月15日,七旬老人黄秀(化名)在位于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石笋村的家门口,阻拦一男子偷她家小狗,被男子推倒在旁边的油菜地。事发视频被家属发在网络平台后,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6月20日,封面新闻记者从黄秀的儿子朱林处获悉,在前期民事调解后,法院当天作出了刑事判决,判处被告人邱某某(化名)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事发监控视频
朱林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3月15日7点54分左右,一只狗跑进朱林弟弟的院坝,趴在地上摇着尾巴。不一会一名戴着红色头盔的男子骑车从院坝下方经过,行驶了几米后,又掉头回到院坝下方。7点55分,他巡视四周没人后跑到院坝上,提起狗狗后脖摔下院坝,自己也跟着跳了下去。
黄秀当时正好在不远处,看着男子爬上院坝然后抓到一条狗丢下来后,她断定这是小偷,于是她边跑边喊:“贼娃子(小偷)来了”。7点56分黄秀拦住了骑车男子的去路,质问他为什么打自家的狗。在两人争执过程中,男子突然将黄秀抱起推倒在旁边的油菜地,然后骑车离开。事后,黄秀被医生诊断为胸五椎体骨折。
3月17日晚,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通报称,抓获推倒老人的犯罪嫌疑人邱某某,并在其居住地出租屋内缴获捕杀狗类工具“毒针”30枚等,查获作案工具两轮摩托车一辆。且犯罪嫌疑人在内江市中区、东兴区以及县城周边乡镇都实施过偷狗行为。
朱林介绍说,家属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东兴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6月15日、6月16日,法院召集双方进行了民事调解,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人邱某某赔偿原告黄秀门诊费、住院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狗折价款等所有费用15000元。
“赔偿款在6月15日下午当场到位。”朱林说:“6月20日,法院以抢劫罪和盗窃罪两罪并罚,判决偷狗者三年十个月有期徒刑。”对于这个结果,朱林表示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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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6-20 18: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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