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周口晚报
□通讯员 张国庆
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借款纠纷案件。
小宋(化名)2007年2月出生,2023年10月在浙江金华务工期间,向朋友王某借款2.4万元,并向王某出具借条一份,借条上注明了借款的目的用于美容。后王某多次催要未果,便将小宋及其父母诉至鹿邑县人民法院宋河人民法庭,要求偿还借款。
法官审理
法官经审理认为,小宋虽未满18周岁,但其借款行为发生时已满16周岁,且在外务工,有一定经济能力,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王某向其指定账户发放借款后,小宋向王某出具借条一份,双方借款关系明确,借款真实有效。该笔借款的目的用于美容,属于成年人消费项目,应由小宋独自承担还款责任,其父母不承担还款责任,法官遂判决小宋向王某偿还借款2.4万元。
法官说法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小宋虽未满18周岁,但其在外务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为美容需要而产生的借款应由本人偿还。③2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6-03 06:45:01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