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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检察日报
作为驾校教练,不是耐心教授学员认真练习开车,而是只想投机取巧,通过组织作弊赚大钱。近日,经河南省安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22年7月以来,安阳县某驾校教练吴某与天津市开驾校的普某(另案处理)共谋组织考试作弊,由吴某找有驾考包过需求的学员。同年11月,李某、张某、吕某三人因年龄较大,害怕考不过科目一和科目四,通过中间人认识了自称包过驾考的吴某,李某等三人向吴某交了3.8万元的考试费用。不久,吴某带领李某等三人到天津参加科目一考试,在天津有专人负责对接并教授李某等三人作弊方法,李某等三人进入考场打开考试界面,有人在后台帮助其答题,将鼠标箭头放在正确答案上面,李某等三人只需要直接点击确认即可进入下一题。李某、张某顺利通过科目一考试,吕某因网络问题未通过考试。
随后,吴某带领吕某到河北省唐山市参加科目一考试,这次考试的作弊方法是将一个振动器放在吕某胳膊上,并告诉吕某考试暗号,吕某这次顺利考过了科目一考试。
2023年8月,在吴某的安排下,李某等3人到河北省唐山市参加科目四考试,到达考场后,这次负责对接的人员给了李某等3人每人一个微型耳机,在考试时通过微型耳机告诉三人考试答案,李某等三人顺利通过了科目四考试。
后由于参考人员作弊被监考人员发现而案发。案发后,吴某于2023年10月7日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12月19日,该院以吴某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提起公诉。
(连洁梁瑞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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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30 08: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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