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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现场查获的涉案工具。扶绥县公安局供图
扶绥县公安局在岁末年初打击突出犯罪攻坚战中,以强有力的高压严打态势,向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近日,该局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人员一名,现场查获用于涉案GOIP设备一台,电话一部,光猫一台,根据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开出崇左市实施该法后的反诈第一张处罚单。
12月12日,扶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上级部门下发线索称,扶绥县辖区有人员利用GOIP设备为境外诈骗集团提供服务。该局岁末年初打击突出犯罪攻坚办公室立即组织办案组、研判组启动涉诈GOIP线索研判机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迅速开展线索核查工作,并在初步研判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向崇左市局反诈中心申请办案支持。专案组对该案涉诈IP的具体情况进行调取并分析后,成功锁定该案嫌疑人为吴某(崇左市宁明人),其藏匿地点为扶绥县山圩镇春江路的某木片厂。12月13日上午10时许,由刑侦大队办案民警与山圩派出所民警联合组成的抓捕组通力协作、雷霆出击,在吴某藏匿的木片厂内将其抓获归案,现场查获涉案GOIP设备一台,电话一部,光猫一台。
经查,吴某在其住处拉网线、安装电话,用于搭建远程虚拟拨号设备(GOIP),为境外诈骗团伙拨打诈骗电话提供便利。经询问,吴某对其实施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吴某行为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扶绥县公安机关根据2022年12月1日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对吴某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开出该法施行以来,崇左市第一张“反诈罚单”。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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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2-12-26 17: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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