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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公安报
本报讯 记者张波、通讯员孙康丁报道:近日,河南省公安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研讨会,围绕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会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坚定政治信仰,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坚持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按党章要求规规矩矩办事,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要保持政治定力,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要特别坚定、头脑要特别清醒,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错误言行,要敢于亮剑、坚决斗争。
会议强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在务实功、求实效,既要集中发力、形成声势,又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把结果导向,确保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要突出学习重点,拓宽学习渠道,丰富学习形式,坚持个人自学与交流研讨相结合,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要强化以学促行,坚持边学边悟、边改边做,真正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行动。要扛牢责任,厅党委委员要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工作调度,抓好分管部门党纪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自觉在遵守和执行纪律上走在前、作表率,带动广大民警辅警真正把纪律严起来。
本报讯 记者阮仕喜报道:近日,陕西省公安厅党委决定,从5月底到6月底在厅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学习月”活动,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不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提供强有力保证。
“党章党规学习月”活动采取集中领学、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方式组织实施,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组织学习,班子成员带头领学、讲解,适时组织研讨交流,巩固学习教育成果;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讲一次纪律党课、开展一次主题党日、组织一次实践教学、集体过一次“政治生日”、召开一次警示教育会等活动,查找问题、补齐短板,确保党建任务高标准完成。陕西省公安厅党委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党章党规学习月”活动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进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学习推进,确保学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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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6-03 08: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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