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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济南日报
预防“三高”重在“三减”
我省启动“三减食品”(第二批)评价认定
本报2月27日讯(记者王瑞红)为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山东2030”规划纲要》,全面落实《山东省“三减控三高”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山东省食品与餐饮行业三减联盟依据《预包装食品三减指标要求》(T/SDSZC005-2023)、《山东三减食品评价认定规范》(T/SDSZC006-2022)及产品检验报告等,决定于近日开展“三减食品”(第二批)评价认定工作。
据了解,此次评价认定的申报范围包括调味品(酱腌菜、酱类产品、火锅底料及蘸料)、肉制品(酱卤肉制品、肉灌熟制品、鸡鸭熟肉制品)、水产制品(水产罐头、熟制水产品、冷冻调理制品)、乳制品(发酵乳)、蛋制品(咸鸭蛋)、膨化食品等。
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产品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产品拥有自主注册商标、申报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预包装食品三减指标要求》(T/SDSZC005-2023)团体标准、申报产品实现批量生产一年以上。
具备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报并于3月10日前按要求报送《山东三减食品评价认定申报表》等相应资料。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山东省食品与餐饮行业三减联盟对申报三减食品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组织相关专家对通过初审的产品进行打分和综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提出2024年山东三减食品预选名单,同时在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预选名单产品,由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山东省食品与餐饮行业三减联盟共同发布,并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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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2-28 15: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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