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泰州日报
为赡养老母亲,三兄弟争执不休
□通讯员 骥景轩
靖江市的孟老太今年已近90岁,膝下育有老大(63岁)、老二(60岁)、老三(57岁)三兄弟以及两女儿,两女儿早已出嫁。
多年前,孟老太老伴走后,她的身体也每况愈下。为了赡养老人,三兄弟商量后达成协议:老三家拆迁安置楼新装修好的车库给孟老太居住,水电费、生活费则由三兄弟平摊。
然而,平静的生活却因“水电费”引发的争执而打破。
有一天,孟老太居住的车库突然断水断电了。车库本来空间狭小,断水断电之后基本无法生活。孟老太一打听,原来,老大、老二已经很久没有向老三交纳平摊的水电费,老三一气之下,将车库的水电全部停掉了。
于是,三兄弟坐到了一起。
老大:“我说老三,你为什么把母亲的水电断了?没有水电,她现在怎么生活啊?”
老二:“这个水电费,我怎么交?老大你拖家带口的,都在母亲那里开伙吃饭,名义上是在照顾母亲,其实,你还不是为了省点家里的水电费啊?这平摊的水电费,都应该你老大来交!”
老大:“老二啊,这话你还好意思说得出口!母亲住在车库这么久,你来照顾过母亲吗?我去帮母亲做饭陪她吃饭,难不成也是错了?这水电费你老二交了,我立马就交!”
老三:“当初是怎么约定的?你们都忘记了吗?这么久了,你们水电费生活费分文不出,之前的还不都是我补贴的?”
老二:“老三,你摸摸良心说实说,母亲有没有私下补贴过你?当初母亲身体还健朗的时候,母亲是不是对你帮衬最多?为了这点水电费,你居然还把水电给断了,亏你做得出来!”
老三:“我们谁不是母亲拉扯长大的?三个儿子平摊赡养义务,难道不应该吗?再者说,当初都约定好了的,母亲住我这儿,水电费、生活费三兄弟平摊,今天你们不肯出这费用,我就不送水电!”
……
三兄弟为了母亲住处的水电费,你一言我一语闹作一团,谁也说服不了谁,谁也咽不下这口气。在一旁的老母亲看着自己的三个亲生儿子争得面红耳赤,也是光叹气、没主意。
眼看着天色将暗,又到了做晚饭时间,事情终究是要解决。于是,老三向警方报警求助。靖江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到,来为这三兄弟断一断他们的“家务事”。
网友断案
三兄弟赡养老人的风波,引发了众多网友的热议。网友感叹,孟老太如此高寿,却老无所养,真是前世作孽。大多数网友义愤填膺,纷纷指责三兄弟“讨债鬼”,老母亲的养育之恩一辈子也还不清。也有网友语重心长劝解,孝亲敬长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中国公民的法律义务,尽孝在当下。部分网友认为民警可以联系村委干部,共议三兄弟的赡养责任义务。
网友“早晨”:年龄大了,一年到底要用你多少水电费?你们三个人把妈妈怀孕的九个月住在肚子里的房钱还给她,请问,你们还得起吗?
网友“山在等海”:家是我们身心的寄居之所。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我们的生命是父母给予的,我们的成长也离不开家庭的哺育和支持。孝亲敬长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中国公民的法律义务。尽孝在当下。孝敬双亲长辈,关爱家人,不仅仅是长大成人以后的事,从现在开始,就应该用行动表达孝敬之心。
网友“施月琴”:百善孝为先,父母健在有福气,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
网友“残阳”:法律只是强制力的体现,道德才是根本准则,赡养老人的问题或许可以通过加强社区道德文化建设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
律师点评
江苏联盛(靖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炜
人常言“一母能养七儿,七儿难养一母”。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属于法定义务,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如果置法律于不顾,置亲情于不顾,必会遭到他人的谴责和司法的严惩。
本案中,孟老太的5个子女均有义务对其生活起居进行照顾,但根据本地风俗,女儿外嫁,养儿防老,三个儿子应主动承担赡养义务且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更不能为了极少的水电费就断水断电,拒不提供孟老太基本的生活保障,使孟老太因无人赡养而陷入贫苦无依的困境,如此奇葩操作不仅违反了道德,也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特别需要提醒的是,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法律的制裁。
律师寄语:“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变老”是人间最动情的告白,可当父母垂垂老矣,这种不可抗拒的变老,是无奈的、悲伤的,但比无奈更无奈、比悲伤更悲伤的是子女们的冷漠与抛弃、厌恶与绝然!无助的父母们如何在这个世界上挣扎生存?希望通过本案能唤起那些为人子女们的法律意识与良知,使辛苦了一辈子的父母们不再因无人赡养而晚景凄凉。也希望以这种方式,唤起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注,弘扬孝老爱亲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法制员点评
靖江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法制员 张艳君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应当在经济、生活等方面予以供给、照顾、帮助,以维持其正常的生活,这是具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的人的责任,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对于有能力赡养、扶养而拒绝的人,情节恶劣的,必须给予相应的法律惩处。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罪的犯罪对象,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里所说的“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是指不具备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而需要他人在经济上予以供给扶养,或者虽有经济收入,但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他人照顾等情况。
民警处置
靖江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 吴立
民警对兄弟三人共同赡养老人的想法进行了肯定,但对因赡养问题发生的过激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本着征求老人意愿、照顾老人情绪、不伤兄弟感情的原则,民警细致观察三位当事人的行为和语言,分别了解他们心里所想及主要诉求,讲法律、拉家常,从法、理、情多角度耐心地对三兄弟进行思想工作,通过两个小时的调解,兄弟三人终于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决定就赡养老人的所有费用进行平摊,并承诺以后一定会用心照顾老人。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7-26 05:45:06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