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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源仲裁委员会依法审结一起以送货单为核心凭证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据悉,此案系全国范围内首例采用该类型凭证裁决的仲裁案件,为广大市场主体解决同类商贸纠纷提供了重要参考。
据了解,该案申请人为广东省内从事服装生产的市场主体。在日常经营中,该主体与下游客户延续行业常见做法,以送货单作为货物交付确认及货款结算的主要依据。然而,合作过程中部分客户出现逾期结算、拖欠货款等情况,严重影响其资金周转。此前,该主体因担忧诉讼程序耗时较长、流程复杂,在专业指导下,于送货单中提前明确两项关键条款:一是货物数量、单价、质量异议的提出期限为收货后三日内;二是约定纠纷解决方式可选择诉讼或提交河源仲裁委员会仲裁。
今年上半年,针对某客户长期拖欠货款的行为,该市场主体正式向河源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仲裁庭高效推进程序,指导当事人补充相关证据材料,并依法组织开庭审理。最终,申请人在较短时间内收到裁决书,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作为制造业与商贸业大省,广东省年内外贸易总额超10万亿元,各类批发市场及中小微商贸主体数量庞大。在省内商贸流通领域,“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或凭送货单签收结算的模式广泛存在。此类交易模式虽便捷高效,但也因凭证规范性不足、纠纷解决条款缺失等问题,导致交易纠纷频发。许多市场主体因畏惧诉讼程序的时间与经济成本,面临权益受损却“维权难”的困境。此次河源仲裁委对首宗送货单纠纷案的成功裁决,不仅展现了仲裁制度在高效化解商贸纠纷中的优势,更为省内乃至全国同类市场主体规范交易流程、提前约定纠纷解决路径提供了清晰指引。
责编:秦雅楠、陈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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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5-10-10 23: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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