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南海网9月13日消息(记者 王小畅)13日,记者从澄迈县民政局获悉,针对此次台风“摩羯”影响,根据《海南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因台风灾害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澄迈县居民,可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镇人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
据了解,因受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而无力自救,需采取紧急救助的居民,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符合救助条件的,发放临时救助金。
在实施临时救助后,仍不能解决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镇人民政府对符合低保或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将协助其申请;对需要社会帮扶救济的,将及时向相关公益慈善组织等机构转介。
急难型临时救助金,原则上不超过澄迈县3个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70元)。临时救助金可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特殊情况也可直接发放现金,以帮助受灾居民渡过难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临时救助对象原则上以家庭名义提出申请,个人暂时无法取得家庭支持的,可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家庭或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家庭(个人)遭受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因情况紧急无法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镇人民政府可先凭申请人诚信承诺“容缺审批”,在紧急情况解除之后10个工作日内,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手续。南海网版权声明:
以上内容由南海网原创生产,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如需转载,请与南海网联系授权,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电子邮箱:nhwglzx@163.com. 责任编辑:周玉敏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9-13 23:45:03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