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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三峡日报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西陵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宜西税通〔2024〕2303号
宜昌市驰豪建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20502MACB82XU3D)
事由: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出口企业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适用增值税征税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通知内容:我局在金三系统中查询到你单位存在有未申报的报关单,涉及应征税商品未按规定申报。请于5月22日之前完成申报。逾期不申报,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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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5-09 09: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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