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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商家在现场放有“谢绝自带酒水、饮料及食品”的公示牌,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该行为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2025年,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为消费者维权的其中一个案例。
3月13日,为迎接第4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合肥高新区在长江西路百大拓基广场启动“3•15”系列活动,活动现场发布了《合肥高新区2025为消费者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既向群众普及维权知识,也对经营者形成规范提醒。
据悉,2025年,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办各类行政处罚案件356件,处理消费投诉举报近3.5万件,有力维护了区域市场秩序稳定。
大皖新闻记者 赵明玉 通讯员 梅静婷
附:合肥高新区2025为消费者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1: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摄影工作室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25年3月,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依法对某摄影工作室进行检查。经查,该工作室在合同中设定了超过法定或合理数额的违约金,并存在排除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权利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该行为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是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案例,市场监管部门的查处有效规范了经营者的合同行为,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2: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美发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2025年4月,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调解一起美发服务纠纷时,发现该美发店储存区有已超过保质期的美发用化妆品,且与其他正常化妆品混放。该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随后,消费者与美发店的纠纷也得到妥善处置,达成调解一致。
本案是“一案双查”的典型实践,在处置投诉时同步履行监管职责,从源头上保障了消费安全。
案例3: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烟酒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2025年2月,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举报,对某烟酒商行立案调查。消费者反映其购买的4瓶“五粮液”白酒为假酒,经厂家鉴定属实。商家提出“消费者掉包”的辩解,执法人员协调调取了商家店外的公共监控,形成完整证据链,最终证实了商家销售假酒的违法事实。该商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11400元。
本案通过深入调查固定关键证据,有力打击了销售假冒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案例4: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解处理预付卡消费退费纠纷案
2025年5月,消费者张先生在理发店被极力推销后办理了5000元会员卡,事后因经济压力要求退款被拒,遂向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投诉。调解初期,经营者以“消费者单方违约”为由拒绝退款。执法人员指出,其提供的合同未约定退款方式及违约责任,属于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退款协议。调解结束后,工作人员主动向商家提供了合同修改意见,指导其完善条款。
本案不仅解决了纠纷,更通过“执法+服务”的理念,从源头规范了预付式经营行为。
案例5: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电动车行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5年2月,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某电动车行销售的电动车存在擅自加长座椅、加装靠背的行为。经测量,后座长度达50厘米,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35厘米限值,与车辆合格证参数不符。该行为违反了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
电动自行车安全关乎生命,商家为促销擅自改装车辆,导致安全参数超标、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埋下严重隐患。市场监管部门从销售源头查处,有效防范了安全风险。
案例6: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解处理网购商家拖延发货拒赔纠纷案
2025年10月,消费者投诉反映,在某旗舰店使用“国补”购买手机,商家承诺24小时发货,但直至“国补”活动结束仍未发货,且拒绝按平台规则进行缺货赔付。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介入调查,发现商家因库存管理混乱导致超卖。执法人员组织调解,明确指出商家应遵守平台履约规则。最终,商家同意按订单金额的10%补偿消费者,并为其加急发货,共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000余元。
本案警示经营者应诚信经营,不得“重营销、轻履约”,同时提示消费者注意留存证据,依法维权。
案例7: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处理超市蔬菜未去皮称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25年5月,消费者投诉反映,在某超市购买的平菇未去皮称重,且标签无“净含量”标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超市蔬菜区称重时均未扣除包装物重量。该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监督超市立即对所有称重设备进行去皮设置,责令其退还消费者多收费用,并给予额外补偿。
本案属于“未去皮称重”计量违法行为,通过包装物增重变相提高售价,侵害消费者权益,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可现场交涉或投诉维权。
案例8: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超市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2025年5月,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某超市进行计量检查,发现其11台在用电子秤的强制检定合格证已过期。执法人员当场适用简易程序,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处罚款200元。时隔14日后复查,发现该超市仍有5台电子秤未经检定继续使用。鉴于当事人再次违法,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处从重处罚。
本案当事人被处罚后短期内再犯,漠视法律。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回头看”并依法从重处理,维护了计量秩序的严肃性,守护了市场公平。
案例9: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协调处理学习机退货退款纠纷案
2025年10月,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处理了一起网购学习机退货纠纷。消费者因产品功能问题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但商品被取走后,企业并没有接收到退货,遂以设备“近期仍有使用记录”为由拒绝退款。调解中,企业因内部数据调取流程严格,无法直接向消费者提供信息。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先后组织3次调解,积极协调企业与消费者属地公安部门对接,最终由企业向警方提供了设备使用人信息,成功帮助消费者追回丢失的设备。
本案通过多次耐心协调与多方联动,破解了消费者个人取证的困境,彰显了执法为民的责任担当。
案例10: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商家设置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25年2月,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一起商家禁止外带酒水、饮料的霸王条款线索,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商家在现场放有“谢绝自带酒水、饮料及食品”的公示牌,该行为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有力打击“霸王条款”乱象,维护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警示经营者不得以店规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对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具有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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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6-03-15 20: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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