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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生活报
个人账户将按照参保缴费基数2%划入
哈市开通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生活报讯 (记者周琳) 12日,记者从哈市医保部门获悉,为不断提升基本医保广大参保群众待遇保障水平,自2023年1月1日起,哈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通了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凡建立个人账户且未办理医疗保险退休业务的人员,个人账户将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划入,其余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省直标准每月90元划入。
广大参保单位须按照税务缴费属期(每月25日前)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须在每月月底前将次月职工医疗保险费或大额医疗救助金存入缴费账户中;避免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因次月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或大额医疗救助金无法享受医保待遇,请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务必及时、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
为了方便建立个人账户的退休人员按时足额缴纳大额医疗救助金,减少参保人缴费负担,避免因偶尔忘记缴费影响医保待遇,往返银行等部门补缴欠费,自2023年起个人负担部分的大额医疗救助金(灵活就业人员:每人6元/月;单位退休职工:个人3元/月、单位3元/月)从每月应划入的个人账户资金中直接进行抵扣,退休人员个人无须再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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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1-13 10: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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