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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鹰潭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熊春和、张家睿)5月6日上午,邵大妈的家人来到余江交警大队,将一面书写着“为民服务,破案神速 ”的锦旗交到事故中队长黄金灿手中。
原来,4月28日下午,邵大妈骑电动车去余江六小接孙女放学,行至该区安仁大道北路时被一辆电动车撞倒在地。对方是一位大爷,看到邵大妈受伤,提出赔偿100元了事。邵大妈不同意,大爷骑车直接走了。
交警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将坐在地上的邵大妈送往医院。一检查,邵大妈腰椎骨折,需要躺着静养几个月。
“大爷戴着头盔,两人互不认识,大妈又受了惊吓,记不住对方特征。”黄金灿介绍,他们调取了附近的监控视频,由于相隔较远,只能模糊看到两车相撞,具体特征无法分辨。
“当时路人很多,还有不少小车路过。”黄金灿对过往小车车主逐一拨打电话,结果其中一辆小车装有行车记录仪,调取该记录仪后发现了大爷离开现场的身影。
“没报警就直接走人,属于肇事逃逸行为,按相关法律规定,该负主要责任。”黄金灿说,根据调查,大爷当时骑车直行,本该负次要责任,但大爷没报警直接离开了现场,他们花了几天时间才侦破此案。经过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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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5-10 11: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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