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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2月20日电 题:动力电池新规“对症下药”破解回收难,行业门槛将提高
作者 周超 安邦智库(ANBOUND)研究员
自2013年中国新能源车(主要是电动车)进入迅猛发展的阶段,至2023年为止刚好10年。新能源电动车的大规模服役也意味着潜在的大规模退役浪潮,而这其中最关键的部分就在于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和处理。近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最值得关注的几点在于:首先,继续突出环保色彩。《意见稿》明确指出,鼓励电池生产企业优先使用再生原材料、公开动力电池中再生原材料的使用比例。这一规定无疑进一步提高了相关的环保建议,有利于动力电池自身构成的进一步环保化,对于未来动力电池退役处理的环保化有推动作用。其次,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更为细致。《意见稿》继承了2018年《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原则并将其进一步细致化。《意见稿》明确规定了回收服务网点的设置层级以及设立办法,并要求主动披露自身联系信息和加强动态管理,这客观上便利了回收企业和处理企业之间的交流沟通,有助于降低信息成本。再次,梯次利用规定细则更为详尽。《意见稿》对于梯次认证的技术流程和产品要求等关键方面都做出了十分细致的规定,涵盖了从产品检测到网点设定等各个方面,这有助于避免废旧电池的非法“再流通”。再次,溯源要求更为精细。《意见稿》对车企、电池企业、电池租赁企业、回收利用企业等产业全链条都做出了相应的明确溯源要求,这有助于废旧电池的信息跟踪与更新,可令废旧电池流通渠道更为规范和有序。
《意见稿》的出台无疑有助于解决动力电池回收难题,不过也面临一些挑战。首先,工信部迄今为止已经公布了5批“白名单”企业,从业者数量正在稳步提升,但是面对即将汹涌而来的“退役潮”,企业的处理能力依然存疑。例如,2022年的实际处理电池量远低于当下的实际产能。而伴随着更多电池的退役,处理能力的受限则会妨碍废旧电池的有效回收利用,也会迫使部分电池“流入黑市”。其次,由于产业规模的日益可观,单纯的逐利冲动一定会继续驱使资质不全的“灰厂”甚至“黑厂”坚持运作。由于其自身的隐蔽性,“灰厂”和“黑厂”的持续运作会继续干扰电池回收产业的有序和稳定,造成相应的资源浪费甚至环境问题。因此,就国家主管部门而言,在坚持行业高标准和严准入的前提之下,继续推动“白名单”企业的有序拓展和既有“白名单”企业处理能力和处理效率的稳定提高就很有必要。并且,《意见稿》出台之后,最关键的环节就是落实,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监督以促进相关条款充分落实,同时还要加强对不法运营商家的动态跟踪和打击,确保整个产业的规范有序运行。
客观而言,此次的《意见稿》针对废旧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在过去诸年内所呈现的乱象都做出了针对性的规定,可谓是“对症下药”。因此,此次新规一旦落地,将会带来如下影响。首先,行业门槛得到实质性提高,行业运作更为规范。无论是生产者责任延长原则的进一步细化还是溯源机制的全链条深入化,都在实际上提升了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的准入门槛。溯源机制的加强也意味着相关从业人员很难再简单地依据“价高者得”的逻辑来自由决定废旧电池去向。其次,新规落地之后,伴随着流通渠道和行业运作规范化的加强,中国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产业的潜力能够得到进一步挖掘,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率也能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这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中国新能源车产业的环保度和资源利用率。(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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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亚芬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董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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