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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李效谨 郓城报道
8月15日,郓城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郓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昌安作主旨发布,党组成员、副院长桑敏作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发布,环境资源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范梅君回答记者提问。郓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服务中心主任杨静主持发布会。
近年来,郓城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贯彻“绿色司法”理念,担当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一批优秀成果在省市县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2021和2023年度山东司法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菏泽法院2022和2023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2020年度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等。
依法公正审理案件,促进生态环境改善。郓城县人民法院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自2020年以来,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犯罪19件;2022年以来共审结环境资源民事案件近200件,审结环境资源行政案件60余件。环境资源法庭化解纠纷能力不断提高,行政争议审前和解程序发挥了实质作用。环境资源审判坚持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发展理念,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健康发展。同时建立了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最大限度修复生态环境。将刑事宽严相济政策与修复性司法理念深度融合,把修复生态环境作为量刑的重要情节;探索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重大国家战略。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郓城县人民检察院、郓城黄河河务局建立黄河流域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及时受理、依法裁定支持黄河河务部门提出的非诉强制执行申请;黄河非法采砂案件在2020年判处的非法采矿罪3件,至今未再发现非法采砂行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质效进一步提高。
坚持机制创新,构建全覆盖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郓城县人民法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建立了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工作新机制。推进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建设,2021年8月,县编办批复设立郓城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该实践得到《山东法院(2018-2022年)环境资源审判报告》点名肯定。建立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机制,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到环境资源审判部门审理,最大限度统一裁判尺度。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多元保护机制,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黄河河务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在开展巡回审判、矛盾纠纷化解、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广泛合作,形成了府院联动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
会上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生态兴则文明兴,郓城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提高站位,不断优化“四叶草”品牌创建,加大对重点生态区域的司法保障力度,确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惩治环境犯罪,维护生态安全、保障环境权益,用心用力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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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8-17 15: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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