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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很多居民的诉求,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常常遇到电梯加装后对住宅的日照、采光、通风影响较小,却确因个别业主反对,导致审批工作无法推进的情形。今后,这种“一票否决”的现象将成为过去。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政策解读,对比2017年6月施行的《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进行了详细说明。
范围扩大 “老旧住宅”变为“既有住宅”
“老旧小区”是指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适用范围过于狭窄,无法满足老百姓安装电梯、方便出行的强烈愿望。
《办法》将“老旧住宅”修改为“既有住宅”,同时取消了建筑层数和建筑年限的限制,扩大政策惠及面。
申请门槛降低 同意人数变为3/4
依据《民法典》第278条规定,《办法》做了调整。
申请条件由原来的“双三分之二”同意修改为“双三分之二”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的业主四分之三同意,实际上降低了申请门槛。这里面的“双三分之二”是指“房屋专有部分面积的三分之二、人数的三分之二”,房屋专有部分是指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公摊面积,业主人数以户为单位计算,一户算一人。
维护大多数人权益 避免“一票否决制”
在实际工作中,常常遇到因个别业主反对,导致电梯家装无法推进的情况。
《办法》指出,对相关部门判定具备增设电梯条件的,虽然“公示期满有异议”但“已履行规定的调解程序的”,可以进行部门联合审查。若经各部门审查,增设电梯设计图说符合要求的,可同意增设电梯。避免因为少数业主反对,整个增设电梯工程无法推进的情形。
同时,《规定》也指出,若加装电梯对业主造成了直接影响,也建议相关部门引导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对直接受到影响的业主给予一定的补偿,切实解决居民合理诉求,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上游新闻记者 陈竹
编辑:邓晞责编:孙琼英审核:廖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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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0-10 21: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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