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结婚彩礼蕴含着两个家庭对一对新人的美好祝愿。但,当爱已成往事,结婚彩礼返不返?如何返?也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近日,通榆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判决女方返还部分彩礼。
李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短暂相处后,李某给予王某30万元彩礼后两人领证结婚。婚后因性格差异较大,经常争吵,半年后双方离婚,王某也将30万元彩礼如数返还。
离婚一年多后,两人在亲友撮合下,产生了复婚的意向。 于是,李某给予王某15万元彩礼后,将其接回家中共同生活。可在李某提出登记结婚时,王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最终,两人在共同生活三个月后再次分开。
分开后,李某要求王某全额返还彩礼,但王某只同意返还7万元,多次协商未果后,李某向通榆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返还彩礼15万元。
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是否生育子女、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本案中,李某与王某存在共同生活事实,未孕育子女,且在二人分手中双方均存在过错,故酌情判决女方返还彩礼10万元。宣判后,双方未上诉,王某主动到开通法庭履行了返还彩礼义务。
通榆县人民法院供稿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4-09 14: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